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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保證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規(guī)定,結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物資學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以經濟學科為基礎,以管理學科為主干,經、管、理、工、文、法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物資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是北京物資學院直屬專門負責成人高等教育、職業(yè)技能培訓、承接社會培訓及考試等相關繼續(xù)教育工作的二級單位。
第三條 本校設立成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成人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成人招生重大事宜。
成人招生辦公室設在學校繼續(xù)教育學院,負責成人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層次有高中起點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破瘘c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
第五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業(yè)余、函授兩種學習形式。高起本學習年限5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學習年限均為2.5年。在京業(yè)余學習一般安排在周六日上課,部分課程采用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模式;京外函授學習由函授站負責組織,一般為節(jié)假日或寒暑假。
第六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層次、各專業(yè)均不安排專業(yè)課加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所報專業(yè)不受??扑鶎W專業(yè)限制。
第七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會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yè)學習、品德良好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yè)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報考高起專、高起本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yè)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fā)的高等??飘厴I(yè)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畢業(yè)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校免試招收符合北京市公布的免試條件的考生。經學生本人申請,符合免試入學政策的考生,由省級招生部門資格審查合格的,可以免試入學。入學后其學習形式、學制、學費與其同專業(yè)學生一致。
第九條 2019年招生專業(yè):
1.高起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
2.高起專: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
3.專升本: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會計學、金融學、工商管理。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代碼及各專業(yè)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官方網站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
第十條 在京業(yè)余學習上課地點在北京市通州區(qū)富河大街321號(北京物資學院校本部)。
京外函授學習上課地點詳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
第十一條 本校在京業(yè)余學生學費標準:高起本專業(yè):10150元/5年;高起專專業(yè):5220元/2.5年;專升本專業(yè):6090元/2.5年。學費按學年收取。以上學費是參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對2018年招收的新生(2019級)審批的標準,2019年招收的新生(編入2020級)學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最新的審批文件為準。
本校京外函授學生學費標準以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當年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十二條 本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依照招生地區(qū)的省級成人招生考試委員會確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在第一志愿錄取人數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
第十三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本校對錄取人數少于15人的專業(yè)將予以取消,并在錄取前通知考生,同時報省級招生部門備案,不參加校內調劑的考生需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調劑錄取。
第十四條 新生錄取后,本校統(tǒng)一使用EMS向新生郵寄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同時在本校網站上公示。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本校將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專升本新生報到時必須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fā)的專科畢業(yè)證書或以上證書的原件或復印件,對不能通過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等不符合條件的,無論何時查出,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報省級招生部門備案,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第十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合格,頒發(fā)成人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的學校名稱(印章)為北京物資學院,教育部統(tǒng)一進行電子注冊,教育部學信網可以查詢;高起本和專升本畢業(yè)生符合北京物資學院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學位委員會評定授予學士學位,頒發(fā)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并進行電子備案。
第十七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各省級招生部門及社會的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本校沒有委托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學校成人招生辦公室通過接待來訪、網絡或電話等方式進行招生咨詢,招生咨詢人員的建議或意見僅供參考,學校不做任何有關錄取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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